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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經市政府第2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綿陽市民政局、綿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、綿陽市財政局、綿陽市統計局、國家統計局綿陽調查隊聯合發布了2021年綿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。 根據最新發布的標準,城市居民最低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低限從610元/月調整為635元/月,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限由410元/月調整為435元/月;城市特困由793元/月調整為826元/月,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低限由533元/月調整為566元/月。 據了解,該標準從2021年12月起執行,各地據此調整2021年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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